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
(一)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组织实施住房保障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资金安排工作。
(二)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自治县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自治县住房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拟订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范性文件。
(四)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全国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县统一标准、建设工期定额,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的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五)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监督执行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指导城镇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和开发利用工作;提出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负责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六)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管理自治县建筑市场,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
(七)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的监督指导;组织或参与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实施自治县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
(八)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指导建筑节能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负责建筑行业企业职工劳保统筹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建设行业技术创新与成果推广应用;组织实施建筑节能等科技示范项目。
(九)木垒哈萨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订城市建设的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督指导供水、供气、供热和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指导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城建档案、安全和应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