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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简介

2022/07/1695 作者:佚名
导读: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0年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

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现公布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涵盖2020年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通过梅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及微博微信等平台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围绕社会公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加大对优化营商环境、“放管服”改革和财政、征地、就业、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2020年,梅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9144条,浏览次数达到了822万多,其中政务动态类信息4171条,市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办理信息281条,规范性文件73份、其他文件165份,编印了24期《梅州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时发布市、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有关疫情防控的规范性文件和政策解读文稿,重点向基层和市场主体投送,全年刊登文件和解读材料205份。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全年办理群众向市政府办公室提出的依申请公开17宗,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其中予以公开2宗、不予以公开2宗、因本机关不掌握等原因无法提供7宗、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2宗、其他处理3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1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结合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市政府网站新建了“惠企政策专题宣传”“复工复产主题宣传”“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宣传”“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专题栏目。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了覆盖县、镇、村三级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专栏。此外,综合利用各类专业化平台,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提升公开效果。

  (四)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改版升级市政府门户网站。实现市政府门户网站页面及服务功能、云安全防护、IPV6云解析服务等方面的升级,并优化栏目设置和内容保障工作机制。在原行政规范性文件栏目的基础上建成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建立与市委宣传部的“融梅发布”(含南方日报、梅州日报、梅州电视台等)的对接,提升政府网站新闻发布的数量、质量。二是开展业务培训会。举办2020年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业务培训会,强化对12家政府网站和171家政务新媒体的规范管理,邀请南方日报专家作《后疫情时代政务机构发声的南方 路径》的专题讲座。三是强化第三方监测。委托更具实力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进行日常监测、季度检查、年度考核,提升建管运维水平。在省政府办公厅2020年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季度检查中,梅州第二、三、四季度合格率连续达100%。

  (五)解读回应方面。一是印发落实广东省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的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明确解读主要内容、解读形式、解读工作要求。依托政府网站“政策解读”“常务会议”“行风热线”专栏和政务新媒体等途径,及时对重要会议和重要政策文件进行数据、图片、视频等方式的深入解读,有效扩大政策解读效果,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全年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61份,比2019年增加40份,同比增长190%。二是做好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决策、执行公开,以及公众意见征集和结果反馈信息发布。市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意见征集28条,对外公开结果反馈24条。三是做好网民留言的答复工作。全年及时办理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的网民在省府网或人民网给省长的留言38宗、网民在人民网给市长的留言80宗,切实做到听民意、解民忧。

  (六)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将政务公开作为专项工作,列入办公室领导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贯穿办公室“三服务”工作始终。二是建立了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市级机关绩效考核方案并优化指标,同时结合法治广东建设等考评,加强对各地、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三是强化调查研究。市政府办公室组织调研组到部分县(市、区)和市有关单位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并到部分县(市、区)开展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调研,推动全市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保障相关制度落实。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1

1

6

规范性文件

13

13

4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0项

449.3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 益

组 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2

0

0

0

0

0

2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3

0

0

0

0

0

3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存在主要问题:一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深入基层现场检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偏少,传导责任压力不够实。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把关不够严。部分单位存在解读文件与解读材料内容同质化、解读形式单一等问题。三是对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缺乏常态化指导监督。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二是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切实做好主动发布和政策解读工作,实现“应公开尽公开”,注重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制作便于公众理解和互联网传播的解读产品,进一步提升政策文件解读质量。三是按照国办和省府办部署要求,重点推进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领域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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