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梅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
一、概述
2017年,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259号)等文件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和载体建设,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日常督促指导和专项检查工作,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有力推动了我市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一是市县二级政府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市政府还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协调机制,为政务公开工作高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印发了《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行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的通知》(梅市府办函〔2017〕10号),完善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制度。三是完善政务公开保密审查、主动公开、政府网站安全管理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二)全面完成年度工作要点任务。及时制订印发了《梅州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通知》,对今年的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进行细化,明确各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及时限要求,确保各项要点工作有专人负责。省今年下达的二十二大项要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市县二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重点推进2017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要点部门的信息公开,打造统一规范的“放管服”改革、财政预决算、社会民生、公共安全、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信息发布渠道。
⒈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结合相关单位职能调整情况,对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水务局等单位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并公布调整后的权责清单。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梅州市人民政府决定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8年版)〉、〈梅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梅州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的事项目录〉的通知》(梅市府办〔2017〕138号),及时开展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更新工作;公开了《梅州市市级公开服务清单(2017年第一批)。三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组织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单位梳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清理规范了30项市级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四是上线启动了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对1498家和7226户市场主体进行随机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五是全面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改革后,市级共清理出52个部门的1035项服务事项,纳入统一申办受理平台办理,建成了覆盖“市、县、镇、村”四级政务体系的市统一申办受理平台。
⒉推进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市本级和8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均已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公开了2017年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已经全面完成2016年财政决算及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市、县各级各部门全面公开了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
⒊推进扶贫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梅州市扶贫信息网和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两个平台及时公开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文件和扶贫工作动态,以及利用《梅州日报》等媒体发布重要政务信息。同时,积极向省扶贫信息网报送工作动态信息。
⒋推进住房信息公开。依托市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和市住房保障管理系统等平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时公开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保障性住房信息,并通报全市各地住房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和项目建设信息。
⒌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对于涉及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总体形势、隐患曝光、预测预警、行政执法等重点工作,均第一时间发布。
⒍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加强市城区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信息公开,完成了梅州市城区AQI等级范围及首要污染物预报系统建设。继续在市环境信息综合发布平台公开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和月报。
(四)扎实开展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严格按照省、市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和办事程序认真办理,健全办理机制。2017年,我市共办理答复完毕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的建议69件(议案转建议12件),其中重点建议4件,内容涉及经济发展、交通建设、医疗卫生、学校教育、环境保护等方面,对代表所提建议均在规定时间内办复完毕。2017年市政府系统办复完毕政协提案274件,并在梅州市议案建议提案管理信息系统上全文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五)着力加强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建立健全政府网站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网站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突出抓好全市政府网站考评工作。以网站考评为抓手,着力推进全市政府网站建设,并加强政府网站日常监测,每季度对各单位网站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确保政府网站规范运行。二是逐步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制定实施了《梅州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方案》,明确提出网站集约化建设目标、主要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机制等网站集约化建设要求,全面完成362个县级部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实现县级政府网站统一运维。
(六)深入推进政策解读与舆情回应。一是围绕社会热点问题,开设“梅州发布微访谈”、“行风热线”等栏目,利用视频图像、广播、电话连线等形式多渠道进行政策解读,全年有市民政局、市水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单位上线回答网友问题,社会反响良好。二是围绕政府重点工作和社会关注热点,通过领导信箱、意见征集等方式,接受公众建言献策和情况反映,完善公众的参与度。三是加强政务舆情的监控、处理、督办和回复工作,积极回应网民诉求。2017年及时办理了省府办公厅转来的网民在省府网或人民网的留言信访案14宗、“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留言”53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18万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公报公开信息598条,政府网站公开信息11.92万条,微博微信公开信息3.63万条,新闻媒体公开信息1.19万条。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1530次。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解读情况,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组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65次,发布政策解读稿件1327篇,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1983次,通过新闻媒体等其他方式回应事件934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9宗。从申请机构分类看,市直219宗,占37.2%;县直370宗,占62.8%。从申请形式分类看,当面申请数59宗,占10.0%;网络申请194宗,占32.9%;信函申请278宗,占47.2%;传真申请58宗,占9.9%。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89宗。其中,属已主动公开范围30宗,占5.1%;同意公开253宗,占42.9%;同意部分公开161宗,占27.3%;不同意公开41宗,占7%;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76宗,占12.9%;申请信息不存在16宗,占2.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宗,占0.2%,其他答复情形11宗,占1.9%。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的理念,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案件42宗,从复议结果看,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16宗,占38.1%;被依法纠错数5宗,占11.9%;其他情形数21宗,占50%。
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 18 宗,从行政诉讼结果看,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17 宗,占 94.4% ;被依法纠错数 1 宗,占 5.6% 。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载体建设不够完善、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加强、人员素质有待提高等。2018年,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完善载体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运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微博、档案馆、图书馆、办事大厅、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确保公众及时知晓和有效获取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切实扩大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特别是扩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国计民生、政策措施的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展公开的有效途径,在夯实政府信息公开传统媒介的同时,充分利用好微信公众号、微博等覆盖面广、关注度高的新兴媒体,提高公开的时效性和实效性。
(三)科学制订实施年度工作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梅州实际,总结以往经验,科学制订实施《梅州市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平稳开展。
(四)完善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一是以《广东省2018年度政府网站考评方案》为指南,积极指导、管理、协调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二是按照省的具体部署,深入推进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的规范发展,加快市直部门政府网站的整合,稳步推进全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
(五)强化业务知识培训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业务骨干交流、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各级各部门政务公开意识、业务能力和工作能力,全面提升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