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秘股。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新闻宣传、督办、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建设系统党群工作和机关党务、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负责本局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行业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岗位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行业的职称改革及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二)建筑管理股。
负责区属勘察设计、建筑企业、监理、质量安全监督检测单位、建筑材料检测单位、招投标代理机构等单位的资质审查、申报及业务岗位培训、建筑行业执业资格人员申报、执业资格审查申报及持证上岗人员发证申报;负责对外市施工企业进区经营、承包工程及本区施工企业跨地区经营管理工作;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负责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及区属基建项目的开工报告审批业务和工程的施工许可证发放;负责房屋建筑、市政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工程造价的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标准的执行;组织技术交流、申报优良样板工程;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指导和监督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指导区属建设行业的统计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管理;区属招投标工程监督管理;组织或参与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减排和行业科技发展工作;负责房屋安全鉴定等工作。
(三)房地产管理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住宅与房产管理规范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商品房的交易登记初审工作;负责区直管公房的管理工作;承担区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梅州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有关工作。
(四)城乡规划建设股。
负责组织全区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管理;按权限办理区内单位及私人建房的规划报建工作;负责区属范围村镇建设机构和人员的业务管理;建立和健全规划建设管理档案;负责区属燃气经营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