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制定政府采购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接受市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承办全市政府集中采购具体工作。
三、负责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四、负责市联合办公大楼附楼第一、二会议厅、市政府办公大楼副楼二楼会议厅等大型会议场所的统一管理。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召开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的会务工作。
五、负责市大型会议、重要活动用车调配与服务工作。负责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机关的公车管理及驾驶员的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公车管理制度及驾驶人员的管理制度。
六、负责入住周转楼交流干部的有关生活服务、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机关食堂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市联合办公大楼、市政府办公大楼内部的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联合办公大楼、市政府大楼、干部周转楼的管理、维护、修缮和使用分配工作;负责市联合办公大楼、市政府大楼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和绿化美化工作。
九、负责各县(市、区)机关后勤部门的业务指导。
十、承办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