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森林资源清查的任务和内容,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从2004年国家林业局颁布的《国家森林资源连续清查技术规定》来看,已经反映出这种变化。调查内容可以划分为以下5个方面:
包括的要素有土地类型、植被类型、湿地类型和土地退化4个方面,其任务是通过连续清查方式,及时查清和掌握土地利用类型动态变化、土地植被现状及其覆盖变化、湿地和土地退化类型及其退化程度。
包括的内容涉及地形地貌、坡向坡位,以及相应的土壤类型和土层厚度等反映森林立地和土地生产力的因素。其任务在于从宏观上及时了解和掌握影响森林资源分布的地理、土壤条件及其分布特征。
包括树种、龄组、森林结构和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直接反映森林资源基本特征的因子。其任务是通过上述因子的连续清查,直接或间接查清森林资源树种、龄级等结构,生长量、枯损量等森林生长指标,以及森林面积和蓄积现状、样地所反映的森林管理归属等,结合历次清查数据,及时反映出上述因子的动态变化规律及其趋势。
从森林经营主导功能和森林生态系统环境服务功能角度,通过商品林和生态公益林、森林功能的关键因子、森林健康状况、生物多样性等内容的连续清查,及时查清和了解公益林、商品林分布格局和变化,掌握森林生态系统健康状况、病虫害以及外来有害生物等受危害的主要类型及其程度、生物多样性保护效果及其面临的主要威胁。
包括调查样地所处的流域、气候带,以及引起土地利用类型变化的影响因素等。任务是为进一步统计分析森林资源按照流域、气候带等现状及其动态变化规律提供基本信息,查清引起土地资源利用变化的社会、自然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