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我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县政府在2010年度共计产生主动公开的公文类信息有51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县本级政府信息公开数量的具体分布情况分别为:法规文件公开信息43条,规划计划文件23条,统计信息24条,应急管理信息公开7条,征地拆迁类信息21条,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类的信息24条,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执法监督类的信息28条,人事信息68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类信息274条。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县采用政府网站、公共查阅场所、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等多种信息公开的形式。
1、门户网站。
在《条例》实施前,对武平县政府网站按照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标识和入口链接,并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页,专页中设置了 “指南与目录”、“依申请公开”、“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意见箱”等4个二级栏目。此外,在网站首页设置了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政民互动等栏目,累计发布各类信息近2000条。市民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各政府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通过相关栏目可以查阅县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2、公共查阅场所。
指定县档案馆、县图书馆为政府公开信息查阅场所,分别新增配备了两台新电脑及其他的办公设备。同时,我县还要求各乡(镇)、县直各行政机关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在机关档案室、阅览室、文化站、办事服务大厅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检索服务。
3、新闻媒体
县政府办通过武平新闻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县内重大民生事项、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等方面信息,更形象生动、直观具体的向公众,特别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人民群众,展示了政府信息。
4、其他公开渠道。
开设政务公开栏,在县政府大院围墙设置了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林业等十余项政务公开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