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包含子公司时简称“本集团”)前身是1989年10月20日经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成立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研究所,成立时注册资本3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
1991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增加至8.6万元。
1999年10月18日武汉凡谷电子技术研究所根据武东集清办[1999]20号文改制为武汉凡谷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加到1500万元。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鄂政股函[2002]61号),公司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改制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以200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评估确认之净资产8227.61万元中的8000万元按照1:1的比例折成股本为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公司于2002年12月31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注册资本8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孟庆南先生;注册地址洪山区关东科技园三号区二号楼。
2008年1月28日,公司变更法人营业执照号
据2003年8月26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张建权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分别转让给孟庆南先生、王丽丽女士各40万股。
据2005年9月12日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左世雄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孟凡博先生。两次转让后,公司的股本总额中,孟庆南先生持股37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6.5%;王丽丽女士持股37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6.5%;王凯先生持股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黄勇先生持股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孟凡博先生持股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
公司2006年11月16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股东王丽丽女士、孟庆南先生向孟凡博先生转让股权的议案及关于王丽丽女士和孟庆南先生等人向47名自然人股东转让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07年2月8日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实施每10股送10股的利润分配,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转增后的股本总额为16000万元。股本总额中,孟庆南先生持股637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9.83%;王丽丽女士持股6372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39.83%;孟凡博先生持股192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2%;王凯先生持股78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87%;黄勇先生持股156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97%;钟伟刚等47人持股4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2.50%。
根据2007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04号”文《关于核准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通知》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售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5,3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公司股票于2007年12月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次股票发行后的注册资本变更为21,380万元。 根据公司2008年4月16日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7年12月31日总股本21,38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至42,760万股。
根据公司2009年4月16日200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08年12月31日总股本42,76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3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总股本增至55,588万股。
截止201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55,588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30,666.11万股,占总股本的55.17%;无限售条件股份24,921.89万股,占总股本的4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