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概述
永泰县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及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榕政办[2011]142号精神,紧密结合永泰县的工作实际,以建设政务公开、信息透明机关为目标,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扎扎实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推进财政和社会公共资金信息公开
一是加强财政预算、决算类信息公开。去年以来,县政府财政预决算报告等信息已全部公开。与此同时,加大公开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等方面的财政支出信息。如新农合外伤补助等信息均按时公开在政府门户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目中。二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县财政部门在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网设立了永泰县政府采购专栏,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进一步增强了政府采购的透明度。
(二)深化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
一是积极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乡村规划等各类规划信息。2011年,全年各单位共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92条。二是加大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公开。全年各单位共公开该类信息56条。三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2011年,全县共公开行政许可类信息164条。同时,不断推进网上行政审批系统建设与应用,2011年,“网上审批”系统共受理2785件,办结2749件。
(三)加大政府政策制定过程及执行情况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办公会议、常务会议相关信息,进一步完善重大事项征求意见、公开公示制度,不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城乡规划,都进行充分的论证,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并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不断促进决策的科学性。如通过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介绍了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政策等情况。二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如公开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城改造、新农合、食品安全、养老保障、环境保护、教科文卫等相关政策。如,全年各单位共公开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43条,占公开信息数的25.21%。
(四)努力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一是发挥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网上审批服务大厅”、“工程项目信息与信用信息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等栏目。二是继续通过县有线电视等媒体和县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等公开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拓宽公开渠道。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工作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工作。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采取下发文件、下单位指导、电话交流、工作群沟通等方式对各乡镇、各部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指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业务工作水平。五是强化督查督办。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真实、及时便民,县政府办、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通过网上巡查、文件督促、电话催办、下单位督办等方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和单位予以批评,确保应公开的规范性文件、统计数据等及时公开发布,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二、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
全年各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累计1757条,其中,县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04条,占 68.52%;21个乡镇累计公开553条,占31.48%。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
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479条,占27.2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4条,占12.18%;规划计划类信息92条,占5.24%;行政许可类信息164条,占9.33%;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56条,占3.19%;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社保就业类信息44条,占2.5%;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66条占3.76%;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443条,占25.21%;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192条,占10.93%;通过其他形式公开的信息的7条,占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