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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强风险防控

2022/07/1681 作者:佚名
导读:第八章 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 牢固树立环境安全底线思维,紧盯危险废弃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核辐射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预警与应急防控,推进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等领域基础研究,保障公众环境健康与安全。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一节 强化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 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多层级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2025年底前,完成省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绘制全省重点环境风险

第八章 加强风险防控,保障环境安全

牢固树立环境安全底线思维,紧盯危险废弃物、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核辐射等重点领域,强化风险预警与应急防控,推进新污染物、环境健康等领域基础研究,保障公众环境健康与安全。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一节 强化风险预警防控与应急管理

加强环境风险源头防控。多层级开展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2025年底前,完成省级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绘制全省重点环境风险“一张图”。强化区域开发和项目建设的环境风险评价,对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重金属和新污染物的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环境准入。常态化推进环境风险企业突发事件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管理。有效提升涉危涉重工业园区环境应急管理水平,完成园区突发生态环境事件三级防控体系建设。以长江、太湖、大运河、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化工园区周边重点水域等敏感目标为重点,开展水环境安全工程建设。到2025年,全面建成“1+13+N”重点敏感保护目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防范体系,确保重点流域水环境安全。

健全环境风险应急管理体系。研究制定《江苏省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出台突发生态环境事件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规范。修订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实现涉危涉重企业电子化备案全覆盖。到2022年,完成县级及以上政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建立全省统一的预案备案管理系统。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环境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健全跨区域、跨部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联防联控机制。

夯实环境应急保障基础。加快构建与区域环境风险水平相匹配的环境应急管理、救援、专家队伍。分类分级开展多形式环境应急培训,扩大培训覆盖面。推进环境应急实训基地建设,优化全省环境应急物资分布,鼓励引导专家参与环境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加强基层应急装备配置,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拉练,增强实战能力。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二节 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

提升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开展危险废物产生量与处置能力、处置设施运行情况评估,鼓励主动排查整治历史遗留的非法填埋等问题,建成满足需求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有序推进小量产废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试点,提升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能力。推动构建实验室废物、小量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体系,鼓励开展废矿物油收集网络试点建设。积极推进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试点,建立废铅蓄电池回收体系,到2025年,废铅蓄电池规范回收率达70%以上。开展特殊种类危险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技术研究,鼓励先进技术示范工程项目建设,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模式。

补齐医疗废物处置与应急能力短板。推进各设区市建成至少1个规范、稳定运行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推动各县(市、区)完善覆盖农村地区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医疗废物全部实现无害化处置。加强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做好源头分类,促进规范处置。高度重视医疗机构污水规范化处理,加强污水收集、设施运行、污泥排放的监督管理。统筹新建、在建和现有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的水泥窑、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等资源,建立协同应急处置清单,保障重大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制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规范,探索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加强危险废物流向监控,实现全省运输电子运单和转移电子联单对接,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白名单”制度。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三节 加强固体废物污染

防治

加强固体废物源头治理。完善固体废物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加快修订《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推进固废源头减量。严格控制新(扩)建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区域难以实现有效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项目。对产废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推广应用先进成熟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

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在徐州市建设国家级“无废城市”试点基础上,探索建立“无废城市”关键指标体系,推进全省“无废城市”建设。以大宗工业固废为重点,建立健全精准化源头分类、专业化二次分拣、智能化高效清运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运体系。加强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推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物处理等资源化利用方式,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到2025年,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健全强制报废制度和废旧家电、电子产品等耐用消费品回收处理体系,促进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处理。

加强白色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制定并发布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相关办法,有序减少宾馆酒店、快递包装等一次性塑料用品使用,扩大可降解塑料产品应用范围。建立和完善生物基可降解塑料袋、餐具、农用地膜、快递包装袋等终端制品的技术标准,研发集成由秸秆、玉米芯等农业废弃物到可降解材料的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积极推广替代产品。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四节 推进新污染物治理

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防控。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OPs)年度统计、POPs江苏实施方案执行情况评估研究。积极推进优先控制化学品源头管控,督促企业贯彻国家优先控制化学品风险管控政策。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淘汰和限制措施,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的推广应用。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中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含量限值。

开展新污染物筛查。加快建立完善新污染物监测规范,研究制订加强抗生素管理的指导意见,在长江干流、太湖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开展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等新型污染物试点监测。强化新污染物调查评估技术集成与应用,研究建立新污染物筛查、评估和管控标准体系。

开展生态环境与健康管理研究。实施“健康江苏2030”战略,持续开展公民环境与健康素养提升行动。深入开展环境与健康研究,加强环境污染因子与人体健康指标的关联分析,研究构建环境健康评价模型,探索通过环境综合指数判断环境健康风险等级,更加科学、直观地指导公众健康出行。推进环境健康风险管理试点建设,逐步将环境健康风险纳入生态环境管理制度。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五节 提升核与辐射安全水平

防范核技术利用等领域辐射安全风险。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三年行动,深入推进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生矿开发利用、废旧金属熔炼等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加快出台辐射安全管理标准化指南,推进核技术利用全行业辐射安全标准化建设。抓好废旧放射源安全动态管理,建立废旧放射源季度排查制度,动态掌握废源底数及分布情况,完善废旧放射源收贮程序。严管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移动伽马射线探伤等高风险领域,全面实施高风险源在线监控。

加快放射性废物处理处置。完成全省城市放射性废物库清源工程,对库房库坑进行监测去污和场所修复。继续推进伴生矿开发利用企业废渣放射性分类监测和豁免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对不符合豁免要求的伴生放射性废渣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建库存放。积极推进纱罩企业放射性废物废渣安全处置,加快推进历史遗留问题解决。建设永久伴生放射性废渣处置场。

加强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监管。建立核与辐射安全风险综合管理平台,对全省放射源、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和射线装置进行分类分级管控。实施核与辐射监测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建立与事权相匹配的核电监测管理体制,建设更高水平的流出物监督性监测实验室。开展海洋辐射在线监测技术研究和应用,逐步形成核应急“海陆空”全方位监测能力。推动完善市、县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各级预案统筹管理。探索实行辐射安全监督员制度,建立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严防核与辐射事故发生。加强5G通信基站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研究。到2025年,确保省内辐射工作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环评文件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放射性同位素转移备案及回收备案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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