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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加快补齐短板

2022/07/1634 作者:佚名
导读:第十一章 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系统监管和全过程监管,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智慧化、信息化转型,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一节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依托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推进建设一批省级专项实验室,加

第十一章 加快补齐短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系统监管和全过程监管,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智慧化、信息化转型,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一节 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依托各驻市环境监测中心,推进建设一批省级专项实验室,加快形成各具特色、相互补充的监测能力格局。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模式,建设全省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实现对监测活动的全程监控、全程留痕。加快执法监测标准化能力建设,配足配齐各要素污染执法监测装备物资,满足日常执法需要。加密自动监测站点布设,在全省实现县(市、区)、重点乡镇空气质量自动监控全覆盖,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加快构建上下协同、省市县三级联网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深入推进监测监控一体化融合发展,加快实现在线监控系统远程取证。综合采用信用惩戒、强制退出、激励奖补等措施,加强对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监管。

加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能力。全面推进监察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形成符合时代发展需要、适应环境治理需求的监管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充分利用5G、大数据、“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完善移动执法系统,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行政处罚系统,实现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创新执法方式方法和手段,配齐配全无人机、无人船、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非现场”执法装备设备,建立“非现场”监管执法程序规范。推进污染源在线监测监控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控和视频监控、污染源在线远程质控系统建设,确保各项设施正常运行,实现生产全过程、排污全时段监控,提高精准执法、精准打击能力。完善“1+13”全省生态环境“非现场”指挥调度模式,提升生态环境“非现场”指挥调度水平。

强化专项调查监测。开展苏皖鲁豫交界地区污染物跨界传输试点监测,试点推进火电、钢铁等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在线监测,选择典型地区探索开展碳减排监测评估。推进南水北调东线工程江苏段、主要入江支流、长江以北主要湖泊重要水体水质专项跟踪监测,在重点流域建设农业生态环境野外观测超级站,实现农业面源污染长期观测。推动在长江、太湖、洪泽湖流域试点开展主要污染指标(氮、磷)环境通量监测,在典型农业种植区、重点畜禽养殖区和水产养殖区开展灌溉及养殖退水水质专项监测。推进医药、化工等行业率先构建化学品环境信息动态管控系统,建立废水、废气、危险废物、土壤、地下水等特征污染因子库,开展鉴别筛查及毒性评估。建立覆盖全省主要地区和重点区域的省级温室气体监测体系,开展多要素、高精度、系统长期的温室气体监测。加强沿海湿地的碳监测,掌握沿海湿地碳汇能力的动态变化。

加强信息化建设。采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对重点排污单位、机动车、加油站、工业园区等固定源、移动源、面源实施在线监控。建设生态环境大数据研究中心,开展生态环境大数据采集、环境云服务、大数据分析等研究,形成业务化服务产品。强化数据挖掘分析及应用能力。结合全省5G基础设施建设布局,逐步推进环境监测与监控基础设施5G信号接入,大力推进水、气等环境要素5G移动式、便携式自动传感设备的自主研发与推广应用。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二节 强化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支撑

完善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编制全省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建立重大项目库,加快提升监测监控、应急处置、污染物收集处理、清洁能源供应“四个能力”,推动形成布局完整、运行高效、支撑有力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模式,选择符合产业政策和布局规划的集中点或片区开展工业“绿岛”、农业“绿岛”、服务业“绿岛”建设,帮助小微企业解决治污难题。鼓励推广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融入区域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加大财政资金对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力度,创新环境基础设施投融资机制。

全面推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统筹优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城镇区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管理,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缺口。持续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建设,着力消除城市建成区污水直排口、污水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效能。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有计划分片区组织实施雨污错接混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管网修复,对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地区,通过源头减量、溢流口改造、截流井改造等措施,减少合流制排水口溢流频次和水量。加强污水管网排查检测,针对管网功能性、结构性问题,有序推进管网改造与修复。深入开展城市“小散乱”排水及建设工地等违法违规排水整治,规范排水户接纳管理。进一步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强化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污泥规范化处置。

加强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将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纳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聚焦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餐厨废弃物等领域,推进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固体废物处置体系。统筹规划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处理、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鼓励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建成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置设施。加强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安全处置和焚烧厂飞灰无害化处置,确保垃圾处理设施实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三节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支撑

加强重点领域基础研究。开展碳达峰及减污降碳协同增效、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长江生态保护修复、太湖治理、环境健康与新污染物风险管控、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土壤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与受污染耕地绿色修复技术等领域科技攻关,推进区域性、流域性生态环境问题研究,强化关键技术创新研发和集成示范。围绕重大科技需求,建设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争创一批国家级工程研究中心、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平台。

健全科技创新管理机制。探索“基础研究-技术研发-应用推广”一体化重大科研项目立项机制,实行“揭榜挂帅”等制度,集中力量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成立江苏省生态文明智库,推动各类智库、专家库整合优化,提升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科学决策水平。建立多部门合作会商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关键核心技术研发、科研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构建集“信息发布、供需对接、专家咨询、奖惩公示”一体化的综合平台,探索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需求汇聚新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科研成果激励等机制,有效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

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全省生态环境科研企事业单位做大做强,力争形成2-5家综合实力强、生态环境科研水平及转化能力拔尖的龙头企业。充分利用长三角生态环保产业链联盟优质资源,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创新企业等力量,在科研初始创新、技术成果转化等环节形成合力。针对全省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区域和重点问题,选择试点地区,开展各类先进技术应用场景式集中转化。加强首台(套)关键装备的集中攻关和资金支持,鼓励有实力的单位引进国外治污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尽快破解生态环境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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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宣传教育

第十二章 强化宣传教育,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局面,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建设美丽中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打下坚实社会基础。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一节 增强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推进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生态文明教育立法,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面向党政领导干部、企业、中小学生等不同群体,创作编写生态环境教育系列丛书,普及环保科学知识。加大企业负责人环境管理培训力度,推动“十期千人”培训计划实施。深入推进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使新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加大生态文化产品宣传力度,在全省选择一批街道、学校、社区、地铁或休闲街区等场所,建设示范性生态文化宣传示范点。融合地域特色、重大节庆活动和民间文化资源,打造特色生态文化活动品牌。

深化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探索培育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示范典型,争取入选国家第一批生态省,确保江苏生态示范创建继续走在全国前列。鼓励更多的地方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有效途径,培育以乡镇、村或小流域为单元的“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典型案例。继续推进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示范创建,实施美丽江苏建设试点示范“十千百”工程。持续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商场等创建活动,广泛宣传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

强化生态环境宣传。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美丽江苏生态环境融媒体系列平台”,形成融媒体矩阵。结合六五环境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低碳日等重要环保节日,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周”“长江小使者”等系列活动,用好用活江苏生态环境代言人“苏小环”、环保卡通形象“净净”,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生态环境宣传品牌。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二节 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积极践行《江苏生态文明20条》,深入开展反过度包装、反粮食浪费、反过度消费行动,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加大垃圾分类推进力度,推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率先实现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逐步提高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覆盖面,鼓励各地运用“红黑榜”“时尚户”“示范户”等机制,将垃圾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

促进绿色产品消费。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对获得节能产品、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的产品予以优先采购。加强对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的引导,鼓励地方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推进建立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利用标准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再生产品列入绿色建材目录。在快递行业推行绿色包装,加强快递包装回收体系建设。

营造宁静生活环境。强化声环境功能区管理,开展声环境功能区评估与调整。合理规划各类功能区域和交通干线走向,科学划定防噪声距离。加强建筑物隔声性能要求,建立新建住宅隔声性能验收和公示制度,强化夜间施工管理。加强城市交通干线、机场等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控。加强对文化娱乐、商业经营中社会生活噪声热点问题日常监管和集中治理,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鼓励创建宁静社区等休息空间。

江苏省 “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三节 推进生态环保全民行动

推动企业披露环境信息。落实《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引导企业实施高水平的节能减排和资源环境效率管理,督促企业自觉遵守生态环境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督管理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和企业自发开展环保社会承诺,组建绿色企业联盟,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实施“绿色伙伴”计划,密切开展环保合作,提高环保共识度和行动力。

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环保设施。列入公众开放示范单位的环保设施每两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开放活动,有条件的适当增加开放频次。定期组织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会或培训班,选树一批技术先进、参观便捷、配有独立教育场地的环保设施开放示范点。到2025年,各设区市符合条件的环保设施全部向社会开放。

强化环保社会组织培育引导。规范环保社会组织管理,建立环保社会组织及环保志愿者数据库。开展“绿益江苏”“共筑绿篱笆”等环保公益项目征集活动,鼓励各地设立专项资金,以小额资助、购买服务等形式,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态环境公共事务。建立与环保社会组织定期沟通对话机制,组建环境公益诉讼专家库,鼓励和支持具备资格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开展环保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提升社会组织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综合能力和水平。

创新公众参与机制。建立环境社会观察员制度,加强环境守护者队伍规范管理。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突出环境问题。推广环境圆桌对话制度,促进利益相关方对话协商,有效化解环境矛盾和纠纷。搭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公共事务的线上互动平台,引导公众参与环境管理和政策制定,建设“绿色积分”体系,鼓励公众广泛参与环境治理。推动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持续开展“环境守护者”行动、江苏“美境”行动等志愿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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