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对莒县、莒南、临沭境内的沭河、老沭河、新沭河、分沂入沭、总干排、黄庄穿涵和莒县官庄闸等水利工程实行直接管理,并行使水政管理职能;(2)统一管理直管河道的水土和黄砂资源,按照《水法》、《河道管理条例》及取水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直管范围内的取水许可,协同环保部门对管理范围内水污染防治监督管理;(3)依法行政,做好水规费的征收工作;(4)根据《防洪法》有关规定做好直管工程的防汛准备工作。及时掌握工情、水情,按照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下达的调度指令,负责水闸的运用,协助地方政府做好防汛、清障和抗旱工作;(5)负责管理范围内工程维修、养护工作;(6)充分利用水土资源和技术设备优势,积极开展综合经营;(7)参与调处水事纠纷,查处水事案件、维护水利工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