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物业管理、后勤管理、宣传、信息、保密、保卫、计生、督办及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组织开展调研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及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社会保险工作;负责本系统职工教育、技术培训和职称晋升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水政监察大队(副局级)
负责拟订水利行业法规和水利执法工作;负责水行政复议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负责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及全县的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水利行业普法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及费用标准及开支范围,分清资金渠道来源,合理使用资金,审计局下属单位的财务情况。
(五)工程管理科
负责全县的抗旱及内河防汛工作,协调各乡镇的用水管理和用水量。同时负责全县水利工程和设施管理和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监督和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实施、监督水利工程的招标投标及具体施工。
(六)勘察规划设计室
负责全县的水利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工作,以及中小型水利建筑物的设计及预算编制,编制水利基建项目的建议书、可行性报告。
(七)水产办公室
负责全县的水产养殖、渔业和技术指导工作,贯彻落实《渔政法》,进行渔政监督管理,查处各类破坏渔业生产的不法行为。
(八)建设站
推广节水灌溉,负责全县的人畜吃水及机井建设工作,负责水文地质勘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