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主要内容的确定
1.标准构成
为了保证淮安大米质量,突出稻米全产业链质量控制,T/HLX 001《淮安大米》团体标准分为5个部分,即:
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第2部分:稻谷生产技术规程
第3部分:大米加工技术规范
第4部分:稻谷
第5部分:大米
2. 《淮安大米 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主要内容
通过与市农委、环保部门协调收集淮安辖区水、土壤、大气环境基础数据,并对在辖区内稻谷生产地采集的土壤等样品进行分析测试,结合现行国家、行业有关产地环境标准,编制了《淮安大米 第1部分:产地环境要求》
2.1要求
淮安大米标准在质量控制方面首先是对产地种植环境要求,体现淮安大米的 “好水、好土,好大米”特点。对淮安市辖区内用于加工淮安大米的稻谷种植的灌溉水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进行规定。
2.1.1灌溉水质量指标
结合淮安优质稻谷种植区域具体情况,提出灌溉水质量除满足GB 5084-2005外,还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其中氟化物、化学需氧量(CODCR)为NY/T 391《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指标要求。
2.1.2土壤环境质量指标
结合淮安优质稻谷种植区域采样分析结果情况,提出土壤环境质量除满足GB 15618-1995外,还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其中总汞、总砷、总铅、总镉、总铬、总铜为NY/T 391《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指标要求。
2.1.2大气环境质量指标
大气环境质量应满足GB 3095-2012规定的二类区要求外,还应达到规定的要求。因农作物对氟化物等较为敏感,水稻为中等敏感程度,因此参考相关资料特规定大气中氟化物的限量浓度。
2.1.4检测方法
规定了本部分灌溉水质量、土壤环境质量、大气环境质量检测所需的相应标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