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档案、督查、调查研究以及机关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党委直属党组织建设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局管干部和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管理。
承担并指导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人才、职称、职业资格和技能鉴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宣传报道、意识形态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目标管理与考核工作。
(二)财务审计科。负责局机关、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执行。承担编制和执行部门预决算。参与拟订交通运输发展的资金筹集政策,提出有关财政、价格等政策建议。负责交通运输资金的申请、拨付及使用监管、会计核算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局机关和局所属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并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规费的征管工作。
(三)综合计划科(交通战备科)。组织拟订全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全区公路、航道、港口、民用航空、城市公共交通、枢纽、交通物流等发展规划。参与拟订铁路规划。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发展战略、投资政策。拟定全区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及养护、管理的投资计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交通运输基础建设前期管理、概预算管理工作。承担交通运输重点工程项目的预可、工可、初步设计和后期评价等管理工作。
承担并指导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秩序、质量管理工作。监督管理交通运输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投标工作。承担并指导公路、水运建设和维护的行业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建设工程实施阶段程序管理。负责全区交通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管理和信用管理。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统计、信息归口综合、分析和发布工作。承担区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负责全区国防交通战备动员工作。负责规划全区国防交通网络布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防交通保障计划和应急保障方案、交通动员及运力征用计划方案、军民融合发展规划方案。组织指导全区国防交通专业队伍建设。负责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拟订并实施全区国防交通物资储备计划,调配国防交通物资。承担并指导局机关及所属单位交通战备工作、人民武装工作和双拥共建工作。
(四)运输管理科(科技与安全科)。负责全区道路、水路运输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及交通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的拟订和监督实施。负责有关运输场站(枢纽)并参与拟订城市客运有关设施的规划。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运输生产统计和分析工作;负责指令性计划、重点物资、紧急物资、节假日运输等交通运输保障工作;承担并指导道路、水路运输信用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民用航空有关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全区航空产业发展;协调对接铁路运输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企业生产经营、企业改制工作。
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负责公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监督所属单位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承担公路、水路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组织编制交通运输行业科技、节能减排与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科技项目攻关、创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协调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项目建设与管理。组织并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标准计量、知识产权、技术交流、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并监督交通运输行业质量、技术、环保和节能减排工作。负责绿色循环低碳交通体系建设工作。
(五)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承担交通运输行业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与备案工作。承担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体制改革工作和结构调整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系统信访稳定工作。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平安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承担公路、航道、港口、海事、运输管理、建设管理、质量监督等区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工作。组织实施区级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统一审批、统一送达工作。牵头负责交通运输行业信用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推进全区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