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2年,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以及《清远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把政府信息工作作为建设法治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的重要举措。同时,我局紧紧围绕“福地清远、阳光财政”的宗旨,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推进。
(一)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机制。
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责任。局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分管主要工作,多次召集分管数据信息中心人员开会研究解决问题,并设专人担任专职工作人员,各科室财政信息员负责及时报送有关政府公开信息,并对所有发布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规范有序推进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体制机制,提高工作水平
一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主动公开。
我局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清远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清远市财政局信息公开目录》等一系列文件,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文件内容。明确相关科室报送政府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从制度上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达到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的有效统一。认真落实保密规定,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严格政府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核,防止发生泄密事件。
二是围绕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
持续深化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按照依法公开、全面真实、注重实效、有利监督的原则,不断规范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和要求,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达到内容、形式、效果相统一。
三是严格规范政务公开程序,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的要求,对政务信息实施保密审查,填写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凡依照规定并经审核后可以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由专人负责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公开发布。
(三)充实门户网站,丰富信息公开内容。
我局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规范标准,明确划分了“机构设置”、“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报告”、等政务公开规范栏目,以及“财政动态”、“政策法规”、“最新公告”等动态信息栏目。另外,我们还根据部门自身业务职能,专门开设了“会计管理”及“公积金管理”等专栏,务求全面及时发布财政预、决算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通过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2年,清远市财政局官方网站更新财政新闻447条、重要图片95张,全国财政新闻联播网站上发布信息465条,在各类杂志报刊发表稿件135份,编发《清远财政信息简报》61期、《清远财政信息报省专报》356期、《正风行动简报》42期、《财政专报》22期,报市委、市政府信息87篇。在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各市财政信息工作情况的通报》中,我局排名第二;在《关于表彰清远市2012年度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中,我局在市直单位排名第六。
(二)通过政务公开宣传栏等其他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积极做好宣传栏,制作专栏24期,并通过触摸屏等方式做好财政政务公开,对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进行全新修订,并汇总整理上网上屏。在上班时间利用高清电视对有关信息进行滚动播放,扩大宣传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清远市财政局在政府公众网门户网站收到群众来信82件,已全部处理完毕。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有些科室对其公开的目的意义认识还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有些科室公开政府信息的主动性不够,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还不能完全做到及时公开。
2、由于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群众对我局职能了解不够深入。
(二)改进措施
1、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督促各科室严格按照《条例》和《工作要点》规定的内容、时间、方式及时公开各类财政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开展。
2、对清远市财政局网站进行改版。按照综合评测指标体系标准对网站进行改版,加强信息公开对外的宣传力度,完善信息公开、办事服务、网络问政等对外服务内容,最大限度地进行信息公开,形成政府部门与社会良性互动的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