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利局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市水利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承担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了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及制度规范。
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规定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必须写明公开的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工作规程,明确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有效地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