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管理股(加挂工程与战备物资管理股牌子)主要职能
负责编制县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城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参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编制;负责防空地下室人民防空防护部分的设计审查。负责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民防空要求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组织和管理全县人民防空工程(含结合民用建筑修建的防空地下室)建设;组织指导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与战备物资管理,负责平战功能转换措施制定和平时开发利用工作;负责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审查工作;战时负责组织人民防空工程平战转换计划实施和恢复损毁人民防空工程。
办公室
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改革方案的制定并督促实施;组织重大的综合性调查研究;负责拟订与报批相关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机关日常事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新闻报道、对外联络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文书档案、行政公章管理工作;负责督促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接待、计划生育工作、爱国卫生工作;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人防指挥通信股
组织县防空袭预案及各种保障方案的制定、修订并督促落实;指导群众防空组织建设和防空袭演习演练;组织指导疏散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对重要经济目标进行防护指导和监督检查;制定全县人民防空通信、警报及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县人民防空指挥、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使用、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人民防空无线电管理;指导、管理全县人民防空指挥和人民防空指挥信息保障业务建设;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任务;战时协助县委、县政府实施人民防空组织指挥,负责发放防空警报和保障指挥通信畅通,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县人民防空指挥所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
计划财务股(加挂审计股牌子)
负责机关预算的编制和实施;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资金使用计划的报批及拨付;指导监督直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和管理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业综合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行政规费的审核征收。负责管理全县人民防空经费,对全县人民防空经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审查人民防空工程建设预决算;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管理;战时负责编报防空袭经费、物资计划,统计战损情况,协调实施人民防空经费、物资保障。
行政审批服务股(加挂政策法规股牌子)
负责建设领域和人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及普法教育宣传;负责建设、人防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书、合同的合法性审查;负责做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制定年度执法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人民防空行政执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建设部门的法制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培训教育工作。
负责机关所有行政审批和社会服务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申报资料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并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承办机关组织或参与其它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本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保管和使用。
机构编制和人事股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干部职工的考核、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土建工程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核和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负责安全生产培训、评审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建设行业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宣传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委管社会组织行业党建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股(加挂消防工程管理股牌子)
负责制定全县建筑业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负责全县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负责全县建设项目的建筑施工许可证核发和监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施工图审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预拌混凝土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建筑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的编制与管理;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的并联验收,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协调招投标活动中的纠纷;指导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交易,负责建设项目监管信息平台录入和监管;负责建筑工程责任主体不良行为汇总和上报工作;拟订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计划;组织对外科技合作项目的实施及引进项目的创新工作;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和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负责全县建筑新材料、新工艺的准入备案工作;负责全县建筑节能管理、可再生能源应用管理工作;拟订全县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拟订各类房屋建设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指导无障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审批;指导监督建设工程设计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的监督管理;指导勘察设计专业执业资格管理工作。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房地产管理股(加挂住房保障股牌子)
拟定全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制定调控全县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住房建设和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监督和管理;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的行业管理;负责管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参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综合验收;负责制定房屋交易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落实;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管理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房地产开发遗留问题。
拟订物业服务行业发展规划和标准,制定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使用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物业公共部分及共用设施交付管理。
城乡建设管理股(加挂燃气管理办牌子)
研究拟订全县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办法; 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建设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城乡建设统计工作;参与城市基础设施、园林绿化和商居小区的竣工验收工作。研究拟订全县燃气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计划、管理办法;负责燃气发展规划备案,负责权限内燃气企业经营许可证核发,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许可和管理相关工作。
负责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村镇统计工作。
承担全县中国传统村落的申报、规划编制、项目实施、传统村落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日常工作。参与拟订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办法。负责新型城镇化重点工程项目的计划、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及考核、重点工程项目的进度统计及报送,承办新型城镇化工作会议等工作。参与城建项目的招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