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宣传、信息、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及规章制度建设,组织调查研究,掌握全市水利工作动态。
(二)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并指导局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障、劳动保护、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党群工作;承办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行业职工队伍建设;承办局党委日常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组织拟定全市水利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水长期供求计划,负责组织全市重要水利基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审查和立项申报工作;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和专项规划,协调流域开发工作;拟定全市水利行业的经济调节措施;对水利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研究提出有关水利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管理国家、省、市技水利经费的使用;对全市水利系统国有资产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局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时务管理和行业内市工作;承办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分析工作。
(四)水政科(挂下水政监察支队牌子)
拟定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方面的方针政策,组织拟定有关规范性又件和改革方案;实施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县(区)和部门间水事纠纷协调处理的有关工作;承办局行政应诉、复议和普法教育工作。
(五)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