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综合分析、预测交通行业经济运行情况;组织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全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与衔接,组织实施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
(三)监督管理交通运输市场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规范和监督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组织指导监督有关工程建设的规划、计划、设计、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等工作;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管理及监督工作。
(四)负责全区公路的布局规划和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和管理;负责路政管理,依法保护公路产权;负责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的管理。
(五)负责全区道路营运性运输站、点、场的规划和管理;负责全区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客运出租运输、货运出租运输、联合运输的行业管理;负责与道路运输相关的车辆维修、配件销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负责区内客运班车营运线路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机动车辆的年度审验工作;负责全区交通稽查工作;负责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