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是在涉及公众切身健康和安全的环保领域,信息披露不及时甚至是不透明,比如从2012年到2013年的PM2.5拉锯战。另一方面,是在一些应该发挥主动监管的环保领域功用缺失或者缺位,比如已经形成“利益链”的灌污打井。还有,就是一些环保安全事件发生后处理措施的不专业和不及时,比如发生的山西浊漳河丙胺泄露事件。
换言之,中国人的“环保焦虑症”其实是对目前中国发展模式以及政府相关部门对发展中存在问题修正和反馈不力的一种社会心态方面的反应,也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每一个个体身体力行、解决环保困局的信心。如果想解决这样的问题,形成全社会的合力,是一个目标,但让环保部门向前站,主动作为却应该是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