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12月28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在政发[1993]251号文件中,明确“(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根据国家和省上确定的集资办电的筹资政策,负责全省电力建设开发基金的筹集,管理工作,管理好用好电力建设基金,确保基金的保值增值。代表省上参与并负责电力建设中的合资、合作项日的投资和管理,并按投资比例,拥有产权、分电、分利。”
97年10月18日,甘肃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投产发电仪式举行。靖远电厂二期工程是目前西北地区最大的中外合资项目,也是国家”九五”重点建设项目之一。工程建设始于1993年11月。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美国中华第一电力合作有限公司、甘肃省电力投资开发公司和甘肃省电力公司共同组成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在有关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1996年11月23日第一台30万千瓦机组投入商业运行。97年9月29日,第二台30万千瓦机组也顺利通过168 小时满负荷试运行考验,正式投产。到10月25日,两台机组的发电量已达13.46亿千瓦时,预计到年底可完成发电18.5亿千瓦时。至此,靖电二期工程圆满完成。甘肃省省委书记阎海旺、省长孙英、省委常委副省长郭琨、秘书长程有清、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副总经理邹泽字、电力部成套局局长林依水、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汪存纲、甘肃省电力工业局局长黄德明、甘肃省电力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李建国、美国中华第一电力合作有限公司总裁谭兆栋先生、美国查德本一派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波尔金先生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了靖远第二发电有限公司投产发电仪式并剪彩。甘肃省电力投资开发公司总经理李建国主持大会。靖远电厂二期工程的建设投产,为甘肃省利用外资发展基础产业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典范,它证实了甘肃具有较好的投资环境,较强的偿债能力和较优越的引资项目。(摘自中国投资协会《通讯》1997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