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公开自觉性。全面贯彻落实《条例》,重点引导各级领导和干部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公开意识,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二)全力推进平台建设。改版市政府门户网站,加快建设以市政府门户网站为中心、区县政府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为子网站的网站群,实现全市政府网站信息资源的共享和利用,并与省政府网站的互联互通。
(三)丰富公开内容。严格按“不公开是例外”原则,继续加大市区县政府部门和基层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大具有公共管理职能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力度。
(四)创新宣传形式。采用多种形式继续广泛宣传《条例》,让干部群众正确理解,强化群众监督。
(五)加大目标考核。严格执行《条例》,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目标考核制、监督检查制、定期通报制,将信息公开和网站建设纳入民生工程考核目标。
(六)全力保障投入。进一步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经费预算,及时解决工作中添置设备所必需的资金,确保工作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