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石阡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保密、联络、督查、国安、会务、信息、固定资产实物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管理机关车辆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综合协调城乡建设和住房保障应急处置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
负责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业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承担建设和房地产领域的行政执法和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和房地产领域的纠纷调解和裁决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资格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指导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建设和普法工作。
(三)住房保障和住房改革股(石阡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贯彻落实国家、省、地住房保障政策,拟订住房保障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使用国家、省和地级廉租住房资金;负责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县城市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规划、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收集统计上报城市廉租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和相关数据、信息和情况。指导农村住房及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措施;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督促县直各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全县住房资金的管理、使用和安全工作;承办县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劳动工资;管理本县住房和城乡建设专项资金;编报本部门预算、决算,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社团财务活动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