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局财务处、办公室、监察室等相关部门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做好财政性资金公开工作,将财政划拨的经费落到实处。此外,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市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榕政办〔2011〕142号)要求,市政府采购中心注重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及时规范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等。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化招投标管理系统,推动政府采购过程公开透明。
(二)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我局依托政府信息公开各种渠道,注意收集社会各方对机关事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为推进决策实施和完善决策提供依据。加大对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政府采购等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上级部署贯彻落实到位。
(三)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我局积极推动公务用车、公共机构节能等涉及面较广的信息的主动公开,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着力提高办公资源配置的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方面,目前是依托“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及WCM内容协作平台发布和更新政府信息。全市政府采购公开信息方面,主要依托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在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方面,依托局档案室,作为发布和查阅相关信息的场所。
(五)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试行)》、《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以及公开信息报送、统计、年度报告等配套工作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范围。严格执行《福州市机关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审查工作程序和责任,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明确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应完成的“规定动作”,明确工作职责,使各项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积极选送具体经办人员参加市数字办举办的培训班学习,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201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条。2003年至2010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6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以及环保能源类。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我局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一)2011年受理申请的数量为2件(往年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件),主要受理方式为网络,涉及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2010年财政性资金支出和公共机构节能情况。
(二)对2件依申请公开件均已按要求答复。已答复数中“同意公开”的有1件,“其他答复”的有1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尚未受理相关事宜。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目前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并且还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
二是政府信息的科学分类还有待提高,现有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距离。
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配套工作制度有待健全。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夯实工作基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监督评议等相关配套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纳入《市机关局2012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完善考核评估办法,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拓展优化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继续整合网站资源,方便公众查询、检索。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建设。
3、加强工作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本局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强领导干部的学习培训。加强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
指标名称 |
计量 单位 |
2011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 |
66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5 |
66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2 |
2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2 |
2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2 |
2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1 |
1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0 |
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