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提高供电服务的效率和透明度,我局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将信息公开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
(二)建全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架构。按照市政府及电监办关于供电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我局营销部结合实际情况,指定我局客户服务中心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
(三)加大舆情监控的工作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配备了3名工作人员,全职负责福州市便民呼叫中心、中国电力信息公开网等政府和电力监管部门网站的舆情监控工作,及时处理投诉、电力业务咨询、电力条例法规公开等。
二、主动公开信息的情况
2012年我局在“中国福州”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规章制度及供电类信息共199条,其中:
(一)企业规章制度类政府信息2条
(二)企业基本情况1条;
(三)客户办理用电业务的程序及时限1条;
(四)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3条;
(五)停限电有关信息191条;
(六)供电服务承诺以及投诉电话1条;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我局营销的公开信息,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将与我局营销相关的政府信息,我局还通过便民手册、电子触摸屏、营业窗口液晶视频、社会活动日等形式,主动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信息公开未收任何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与市数字办的信息沟通,切实做好信息公开的更新工作,切实增强公开效果。
2、切实组好信息公开的绩效考核工作,切实加强督促力度,强化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