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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中县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简介

2022/07/1684 作者:佚名
导读:2、《指南》、《目录》的更新、完善 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并主动更新信息,内容包括户籍身份、社会保障以及企业办理的各项办事指南、办事机构、办事流程等信息 。  3、机制、制度建设   截至目前,全县建立了6项办事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考核评比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

2、《指南》、《目录》的更新、完善

全县各乡镇、有关部门均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并主动更新信息,内容包括户籍身份、社会保障以及企业办理的各项办事指南、办事机构、办事流程等信息 。

 3、机制、制度建设

  截至目前,全县建立了6项办事公开制度: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考核评比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制度。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建立了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政务公开相关制度。

  4、政府网站普查整改

  县政府组织各部门、各乡镇对政府网站政务公开目录进行了更新和充实,协调网站管理部门对全县网站进行了普查、自查和整治工作,为百姓咨询、办事、监督提供了现代化平台。全县仅保留政府门户网站,对各相关部门网站全部关停。

  5、查阅场所

  我县在县档案馆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中心,面积约20平方米,配备了查询电脑。中心共接收县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制发关正在执行的与经济发展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已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规范性文件及通告639份,接收2008年至2014年国务院公报288份,辽宁省公报192份。年初以来,共接待利用者102次,提供现行文件262份,提供国务院公报18份、辽宁省公报31份,为百姓确认特殊工种、落实政策、保险接续,房屋产权认定等提供了大量原始凭证和参考资料。同时在各行政机关和各乡镇的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79个政府信息查阅点,同时在社区和有条件的村共计设立了12便民查阅点,接待社会群众查阅,对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6、宣传与培训

  我县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宣传与培训,组织了8次政府信息季度研讨活动、5次培训活动、8次宣传活动。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分析《条例》对县乡两级政府执政方式的影响;会议就如何实施《条例》、开创政府信息公开新思路提出建议和意见。在县政府的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精心指导和培训下,信息发布员基本掌握了政府信息统一平台操作,实现了部门信息在网页上发布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及时把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势,全面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针和任务。通过培训提高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增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及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1、公开的主要类别及数量

  按照《条例》及两个《规定》的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5〕22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点的实施意见》(辽政府发〔2015〕39号)精神,我县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了政府规章、行政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各机关单位的职责、内设机构、办事流程等内容,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绥中县公共财政预决算报告,招投标进度情况,及时对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报及应急管理情况及时进行了公开,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政策也做到了及时发布,环保、食品安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等内容做到了及时更新、政府采购、税费征收及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条件、程序等具体要求都进行了公开,对行政机关的办事内容等做到了及时公开。我县已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22条。

  2、公开的载体

  我县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载体建设,规范了乡镇和部门政务公开栏的管理,印刷了各类办事指南,着力打造以“绥中县政府门户网站”为引领,“县—部门(乡镇)—基层站所(社区)”互动的政务公开工作体系。同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强化“政务公开栏”的管理,保障群众及时正确了解各类信息;动员公共企事业服务单位印刷群众办事指南等各类宣传单,易于群众携带,方便群众办事。运输管理局、劳动局等部门都设置了LED显示屏,有效地公开了政府信息。

  3、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日宣传活动

  2015年5月15日,我县组织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和单位,本着节约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本乡镇、本部门门前开展户外现场政策咨询活动。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单6,000多份,为当场群众提供了各类的咨询服务,解答群众问题500余个,满意率100%。参加活动各部门的主管领导也走上街头与现场工作人员一起解答百姓的咨询问题,并将最新的政策传达给咨询群众,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今年,为贯彻落实市政公办发〔2015〕4号文件精神,我县下发了《绥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实施意见》(绥政办发〔2015〕66号),对重点领域主动进行公开。

  1、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目前,我县有行政审批权力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共计44家,全部编制了权责清单,并于2015年9月15日在县政府网站向社会予以公布。全县共承接上级下放权力240项,取消78项。全县共确定行政审批事项2381项,其中:行政裁决4项,行政处罚1622项,行政给付10项,行政检查80项,行政奖励13项,行政强制67项,行政确认38项,行政许可270项,行政征收36项,其他行政权力241项。此外,44家单位的工作流程图也都在政府网站上予以公布 。

2、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一是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目前,政府及各部门的2014年和2015年预决算信息全部在网站上予以公开。二是公开“三公经费”决算说明,不仅公开了“三公经费”情况,细化了因公出国、公车购置及保养、公务接待三项具体内容,而且分析了“三公经费”减少的原因。三是公开了绥中县政府采购的相关政策。此外,我县还公开了涉企非税收入项目目录,方便了企业和市民。

  3、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一是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通过报纸不定期的对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建设规模、开工项目、开工套数、廉租房实物房源的筹集情况等内容进行了公示,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同时,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申请核准流程图》以及2015年度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表、2014年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人员名单,在葫芦岛日报绥中专版对申请廉租住房应具备的条件、需要提供的材料、相关程序以及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标准、保障对象的产生方式等内容进行了公示,并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二是进一步公开房屋征收和补偿信息。将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信息通过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在征收范围内公开房屋征收决定、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向被征收人公开征收房屋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实行阳光征收。三是深化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公布了2015年度绥中县土地出让计划以及2期国有建设用地挂牌出让公告,全面敞开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的渠道,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

  4、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我县2015年审批的政府投资项目24个。其中,农业项目3个,交通项目2个,社会事业项目6个,仓储物流项目2个,基础设施项目11个。公开的每个项目都有具体的说明,并注明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5、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一是公开社会保险信息,并及时更新有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企业职工退休审批及待遇调整等信息。二是通过设立公开栏、公开牌、简报、新闻媒体等方式,对医疗服务、药品价格、药品招标采购等群众关心的内容进行公开。三是对我县城乡低保户、城市低保对象医疗救助的补助人数、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及所发放的金额等进行了公开。四是通过《绥中教育信息》主动公开信息1,000多条,在省、市教育门户网站和县政府门户网站等发布教育信息100多条,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各类教育信息55条。

  6、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今年以来,我县在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环境保护信息35条,公开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环境空气质量信息、国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信息、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竣工验收信息、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信息、环保法律法规等各项信息。尤其是重点公开了绥中县大气质量和水质量的检测情况。

  7、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我县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在往年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充实了相关的内容。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换发程序、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变更经营范围注册地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上报药品零售许可审批流程图、餐饮服务许可审批、绥中县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绥中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流程图等信息。此外,严格依法办案,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以《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为宣传着力点,以发放宣传手册和传单等形式为载体,及时将法律法规宣传到行政相对人,检查时严格按照程序,充分让行政相对人享有知情权。

  8、推进社会组织、中介机构信息公开。今年5月份,我县组织了全县社会组织信息化管理培训,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评估、年检等信息实行网络登记。县委、县政府还下发了《党政机关办协会等有关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在清理整顿过程中,我县逐步完善了社会组织相关网络信息。截止目前,我县共有社会组织117家,其中社会团体61家,民办非企业56家,这些社会组织的法人代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类型及登记时间全部在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9、切实做好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实现了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办事流程公开透明化。二是对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核准、建设项目备案、基建计划审批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三是为方便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有关价格和收费政策,更好地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及时公开重要的价格调整事项、重要工作信息。四是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在政府网站上公布了《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目前,我县已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辟了重点领域信息专栏,集中发布本地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并由专人负责,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我县政府办对全县重点公开工作实施时时督查,督促各部门、各乡镇及时公开、更新重点领域的信息。

四、政策文件解读回应情况

  一是通过报纸解答热点问题。5月18日在《葫芦岛日报》绥中版面开辟了政务公开专栏,发表县财政局、住建委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及相关部门政务公开内容,解答了百姓关注的住建、教育、劳动、卫生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热点问题,极大扩展了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了解程度,拉近了群众与党和政府之间的距离。

  二是召开政策解读座谈会解读文件政策。5月14日,组织县财政局、全县各预算单位财务人员参加的新《预算法》政策解读座谈会,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协、县委办办公室领导参加了座谈。本次活动主要在推进地方公开预决算,特别是对2015预算、2014年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方面做解答。同时,对新《预算法》重点内容及修订内容进行了解读,就下一步具体工作向县直各部门做了说明,要求各单位财务人员严格按照“两上两下”的程序,严禁截留、挪用年初预算资金,改变预算资金用途,要按时、按预算支出,促进我县阳光财政、法治财政建设。

五、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我县下发了《关于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过程中,对于需要或者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各部门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还需通过政府网站等渠道主动公开,尽量避免将公共性政府信息只向个别人申请人公开,减少对同一信息的一再公开,节约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目前,我县各乡镇、各部门都明确了本乡镇、本部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流程及责任人,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受理、审查、补正、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使依申请公开成为主动公开的有效补充。今年以来,我县没有收到公开申请,也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报。

 六、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我县共承办省级建议提案6件,其中:主办4件、协办2件。我县共承办市级建议提案37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36件,已按照市政府建议提案办理时限要求(6月30日前)全部办理完成,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

  2015年,县政府共办理县人大代表建议92件(涉及新区8件)、县政协提案56件,这些建议和提案经县政府领导逐件做出批示后,全部交由各相关部门办理。4月8日,李树存县长亲自组织召开了2015年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会议,对今年的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县政府将继续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确保办理工作及时、准确、高效、有序,使今年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向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县政府采用“建议提案办理在基层”的宣传报道方式,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涉及县政府8项重点民生工程类(财税金融、城市建设、交通整治、农业农村、文体教育、公路管理、民生事业、旅游服务业)的建议提案进行了整合报道。县政府督查室还将年度计划类建议提案进行了重新梳理,在充分征求县人大、县政协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了将21件建议提案纳入年度跟踪督办计划,要求各相关部门制定详细时间进度表,由督查室再次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反馈,并持续跟踪督办。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过去一年,我县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虽然作了很多工作,但对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还不够到位,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尚未真正确立,公开政府信息的紧迫感、主动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质量还不够高。各单位公开信息主要还是集中在政务动态类信息,政策解读、办事服务类信息更新数量明显偏少;三是信息公开人员力量不足。各单位虽然指定了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但人员变动过于频繁,工作交接中欠缺沟通,严重削弱了政府信息公开队伍的稳定性,信息公开工作缺乏延续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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