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县交通基础设施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维护和公路路政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
2、负责全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包括出租车和旅游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机动车检测和维修、汽车驾驶员培训等工作的行业管理;负责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引导交通行业优化运输结构和协调发展。对国家的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必要的调控,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交通运输市场。
3、培育和发展运输市场,建立服务体系,监督经济行为,主管运政管理工作,优化道路运输,提高运输质量。
4、指导全县交通行业体制改革,维护交通系统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
5、负责各种公路交通规费的稽征工作和公路收费站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6、负责县交通战备日常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车站等治安工作。
7、组织、指导交通行业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交通行业的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指导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