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的职责分工。罗平县水务局对水资源保护负责,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对水环境质量和水污染防治负责。两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与配合,建立部门间协商机制,定期通报水资源保护与水污染防治有关情况,协商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罗平县环保局发布水环境信息,对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负责。罗平县水务局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罗平县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二)关于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罗平县水务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罗平县国土资源局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罗平县交通运输局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由罗平县水务局牵头,会同罗平县国土资源局、罗平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编制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开展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监管。
(三)罗平县水政监察大队受罗平县水务局委托,负责组织实施水事监察,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罗平县水务局负责监督罗平县水政监察大队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