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的要求, 在2010年度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我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2010年,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强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各镇街和部门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强领导,强化措施,促使政府信息公开真正落到实处。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目标督查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中心、县档案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荣昌县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力的推动了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为了加强对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我县印发了《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事件隐患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0〕11号)和《荣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荣昌县201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荣昌府办发〔2010〕2号),并根据要求,制定了《荣昌县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责任主体、公开时间、公开标准等具体事项,将全县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规范化运作轨道,从制度上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政府公众信息网站改版升级
荣昌县公众信息网全面改版升级。加强了“六个荣昌”建设、工程建设领域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公开力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0条,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0余条,访问量达149万余人次。设置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窗口,公众查阅20万余人次。进一步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加强教育培训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一个全新的探索领域,我县特别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一是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市电子政务办公室进行学习交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同步运作。
(五)落实人员、保障经费
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专门外招了2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并有2名技术人员对全县政务内外网进行维护和管理。同此,70个相关单位也各配备了1名以上工作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并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县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共有21个镇街、52个县政府所属部门。截止2010年12月12日,全县共公开目录2032项,更新政府信息7万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县公开政府信息采用的形式主要有:一是政府主要通过每周编发一期《荣昌政务》,以及荣昌县公众信息网、《荣昌报》、荣昌广播电视台、广场电视墙和公告栏等形式对外即时发布、更新信息;二是各相关单位主要通过所属网站、公示栏、登报等方式公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0年,我县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10年,我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县未对公众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产生的有关费用。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认真贯彻《条例》精神,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把我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新高度。
二是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增加更多人民群众关心的重要栏目和内容。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更高、内容涉及更广、强度更大、形式更多样。
三是规范公开行为,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加强基础工作,推进政府机关对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重大决定提供解读服务,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服务工作。
五是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普及力度,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知度,为广大人民群众监督政府提供完整、详细的资料。
六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更新维护、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和工作年报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方面迈出新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