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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昌县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简介

2022/07/16132 作者:佚名
导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要求,2011年,我县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目标督查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要求,2011年,我县切实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况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县政府办、县目标督查办、县监察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电子政务中心、县档案局等单位为成员的荣昌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力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渝办发〔2011〕59号)要求,遵循合法、真实、及时、便于监督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荣昌县201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进一步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内容、承办单位及公开形式等内容进行了明确。按照有关要求,对行政职能、职责范围、服务项目、办事纪律、廉政勤政制度进行了及时公开。在2010年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基础上,狠抓各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强化有关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

(三)完善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在荣昌县公众信息网全面改版升级的基础上,新建了“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公开平台,平台应用初期涉及了县城乡建设委员会、县水务局、县交通建设委员会、县国土房屋管理局等4个试点单位,主动公布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200余条,目前,试点单位已经扩大为13个,公布各类信息897条。同时公众信息网还嵌入了行政服务中心行政审批项目库,将办理事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2011年1-11月,县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51151件,提前办结46588件,提前办结率91.08%,6-11月无超期办理现象。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000余条,访问量达152万余人次。设置了政府公开信息集中查阅窗口,公众查阅20万余人次。全年受理县长信箱1866条,群众满意率达99%。

(四)加强教育培训。我县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教育培训作为重要工作,开办了信息人员培训班,加强对各单位的业务指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同步运作。

(五)落实人员和经费。为切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县专门招录了1名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有2名技术人员对全县政务内外网进行维护和管理。同此,70个相关单位也各配备了1名以上工作人员从事此项工作,并切实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我县实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单位共有21个镇街、52个县政府所属部门。截止2011年12月14日,全县共公开目录2057项,更新政府信息7万余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一是通过每周编发一期《荣昌政务》,以及荣昌县公众信息网、公共资源交易网、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荣昌报》、荣昌广播电视台、广场电视墙和公告栏等形式对外即时发布、更新信息;二是各相关单位通过所属网站、公示栏、登报等方式公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1年,我县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申诉和诉讼情况

2011年,我县未发生针对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申请、申诉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1年,我县未对公众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产生的有关费用。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抓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国家试点工作。依托和整合现有的软硬件资源,囊括全县各级部门和镇街办事窗口,建设自上而下的统一电子政务平台,并不断完善。

二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与电子监察系统。实现行政审批的申请、受理、审核、联审和审批结果等环节上网,并进行电子监察。整合已有的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现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出让、产权交易等业务流程上网并对其进行电子监察。建设公共财政资金运行监察系统,实现对公共财政资金申请、预算、拨付、管理、使用的联网审计和全程电子监察。

三是进一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专栏”的推广应用。坚持“五个衔接”,即与电子政务建设相衔接、与电子监察工作相衔接、与有形建筑市场的建设规范相衔接、与审批部门管理流程再造相衔接、与查处工程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相衔接,逐步推广应用到县内各级各部门。

四是结合实际,突出重点推进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单位紧紧围绕本单位行政职责实施政务公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交办的重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年度制定的重点工作目标,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

五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面,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渠道。切实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死角,真正做到全面、彻底的公开。以县政府门户网、新闻媒体、宣传单等多种形式为载体,进一步搞好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宣传,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宣传渠道。

六是进一步规范各项公开制度。建立健全各项公开制度,努力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层层落实责任。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审议制度,完善社会评价体系。

七是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自上而下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落实和实施,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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