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一是市政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公开办为责任主体的工作机构。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均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机构,单位“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个业务部门密切配合,把政府信息公开与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相促进。
二是在基础制度方面,我市相继出台了《营口市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营口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制度》、《关于建立健全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通知》、《关于成立营口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营口市政府公开信息查询工作制度的通知》、《营口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各市(县)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各直属单位也结合工作实际,细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在监督机制方面,我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直接纳入同级政府所属部门的目标考核体系,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形式是否便捷、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严密、市民是否满意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积极防患可能出现的虚假、不完整信息等情况。
三是市委、市政府把对《条例》的学习列入全市干部理论学习计划,通过不定期组织召开培训会、座谈会和开设《条例》讲座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的内涵和重大意义,安排部署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通过开展“5.15”广场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执业能力测试、走进直播间以及税收宣传、司法宣传等活动,加大对广大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宣传力度,推动行政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
四是通过实地调研、明察暗访、下发通知等方式,对全市的143个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进行有效规范,提出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要明确专人负责、规范查阅流程、提高服务质量,要求各市(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及各直属单位也要在查阅点配备必要的设备,公开场所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办公地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我市及时更新和完善门户网站政府信息目录公开系统,认真组织编印了2009年政府信息《目录》和《指南》,将其发放到全市143个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点)、各市(县)区政府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部门和行业。
二是市政府共主动发布政府信息23条,涉及教育、社保、低保、城市管理等方面。目前,从1995年以来,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170个规范性文件,可以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实现“一站式”查询。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按照《条例》要求,也开辟了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设置查阅、复印等设备,方便公众查阅。
三是全市共召开34次新闻发布会,及时将政府信息情况向社会主动公开;市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开辟《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共举办 138期,接听热线电话1122个,现场回复群众诉求1011个,回复率100%,使群众对政府的政策有了更全面的了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我市通过网络和信函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件,内容涉及我市的动迁政策和营口望儿山人工湖农用地转用报批政策,上述政府信息已答复申请人,本人表示满意。答复申请均以告知书附所申请信息形式,通过信件、电话等方式,平均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没有超时现象。目前,没有向申请人收取费用。2009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案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与国家、省的要求,与先进地区和单位比较,与人民群众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诸如个别地区和部门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公开意识不强,力量投入不足,工作开展不平衡等还需要进一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