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岩区应急管理局机构设置分为局机关、云岩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和云岩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其中:
一、云岩区应急管理局局机关内设机构为: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管理、政务公开、重要文稿起草、建议和提案办理、机关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绩效考核和离退休等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应急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装备管理工作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减灾救灾专项资金管理;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采购、项目招投标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党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承担党务公开。
(二)防灾减灾救灾综合科(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组织,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拟订云岩区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统筹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云岩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负责应对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组织参与跨区域应急救援工作;衔接驻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军民融合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编制全区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定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上级下拨和区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全区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承担区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宣传、舆情应对、文化建设、企业教育培训、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的统筹指导工作; 组织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承担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台风防御工作;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三)安全生产综合业务科。承担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重大危险源管理、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标准情况,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行政审批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承担政策研究相关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制度措施;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制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承担案件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监督、评估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信息统计工作;编制全区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依规指导协调和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承担全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目标管理和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二、云岩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云岩区应急管理局所属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内设机构为:
(一)综合科。负责大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和新闻宣传工作;负责拟订全区应急管理行政执法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应急管理领域投诉举报案件受理、分办、跟踪和回复;负责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初审,听证和协助开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相关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公示,组织开展重大执法决定集体讨论;负责与相关单位建立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负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组织开展执法考核评议和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证据存储保管;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信息化工作、执法信息共享、执法信息相关数据统计、分析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执法一中队。依法对监管范围内的石油天然气(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规模以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以及行使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配合开展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举报、信访调查处理;配合开展相关一般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执法二中队。依法对应急管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含防震减灾)领域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及行使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配合开展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相关举报、信访调查处理;配合开展相关一般及以上自然灾害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云岩区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为区应急管理局所属副科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机构为:
(一)综合科。负责中心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意识形态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人事、财务、后勤等工作;负责应急救援相关法规的日常宣传教育工作;负责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二)物资保障科。负责全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工作;负责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
(三)装备管理科。负责全区应急救援装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负责365天、24小时全天候应急值守、政务值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