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地产交易所(赤城县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全县房屋买卖、租赁、转让、交换、赠与、典当等交易的中介服务、商品房预管理、房产中介机构的管理,房屋产权权属证书的颁发,房产档案管理与开发利用,房产测绘和房屋产权归属证书配图绘制以及房产面积计算工作。负责县城廉租住房建设及低收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并建立低收入家庭住房档案工作,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及管理。
2、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负责行政区域内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科研成果推广和安全生产争议调解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建筑施工安全提供监督保障。
3、市政工程管理处
负责城市道路、桥梁和给排水等基础设施的建设、专项工作实施的前期工作。
4、城市管理监察综合执法大队
负责城区城市建设管理综合执法;研究、制定全县城市建设管理行政综合执法政策、规章制度、管理目标、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城市建设管理的重大执法活动和统一的执法行动。
5、工程招投标办公室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与资质审核工作。
6、建设档案咨询服务中心
负责全县建设档案的收集、建档、归档、保管和咨询服务工作。
7、测绘队
负责工程建筑、城市道路施工放线、城市规划测绘等工作。
8、房屋拆迁处
负责全县城镇拆迁与服务职能。
9、 统一建设办公室
负责城市商用楼、住宅楼、开发与建设的审批与管理职能。
10、城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县城中远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规划,建筑工程竣工修建详细规划,以及规划单位资质,绿化规划、绿化用地、建设工程竣工规划和规划区挖取沙石、土方、取用地下水和风景名胜建设、项目管理设计、预算等工作。
11、公用事业管理处
负责城市树木园林绿地建设、路灯的管理与维护等工作,负责燃气经营批准和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
12、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及监督等工作。
13、集中供热管理中心
负责县城居民楼及办公楼集中供热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