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3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有关精神,着力推进全市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工作质量与实效。在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服务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在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公开方面,主动公开经市人代会审议批准的预算、决算,坚持按月将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以《财政收支简报》形式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开。我市制定了《赤峰市本级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工作方案》,明确采取先局部试点,后全面推开的思路,分两步进行,即2013年选择报市人大审议预算的部门为试点,公开2013年度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2014年起市本级所有部门全面公开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上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目前,十个试点部门已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了规定内容,并附详细的文字说明,便于公众更好地理解各类数据信息。在推进重大民生信息公开方面,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全市保障性住房督查工作的检查内容之一,对各旗县区政府网站、保障房项目及施工现场的信息公开开展情况进行实地检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我市重点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信息、分配和退出信息实施公开。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力度,对食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目录以及获证企业目录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布。对食品专项整治情况、违法生产行为查处情况等日常监管情况以及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依法予以公开。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环境保护工作信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所需的软硬件条件。投资1500余万元开展“数字环保”工程,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信息均第一时间予以公开。在推进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方面,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在征收补偿方案报批前严格履行公告、告知、论证、听取意见等程序,扩大社会公众对征地拆迁工作的参与,做好补偿方案、补偿标准、补偿结果等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及时将工作动态信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等重要安全生产信息予以公布,及时联合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及时督促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做好预防工作。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水、电、气等方面的价格和批准的收费项目信息。加大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力度,重点做好涉及民生领域的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根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我市对原来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又进行了调整和充实,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担任,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及市监察局局长担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在原有的基础上,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国土资源局、环保局等单位新增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三)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今年(2013年)我市进一步强化利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信息发布的力度。除在门户网站上开设信息公开专栏,对规定的内容进行公开外,对市政府文件、市政府办公厅文件及规范性文件及时梳理,按月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向社会公开,提高了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和及时性,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赤峰市重大决策部署。同时,注重开办在线访谈栏目和专题栏目。今年(2013年)是我市撤盟建市30周年, 我们开办了“辉煌30年”系列在线访谈栏目,邀请市林业局、商务局、经信委、住建委等部门负责同志做客赤峰政府网,介绍各行业30年来发生的巨大变化。开办了贯彻“8337”思路·赤峰在行动、赤峰建市30年巡礼等6期专题,对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活动及时宣传。继续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及时转载赤峰日报、红山晚报政务要闻,并新增行政复议和行政执法监督栏目、在线办事公示栏目。继续对各旗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实行信息工作通报制度,每个季度对报送及采用信息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加强市政府蒙古文网站和中国·赤峰视频网站的维护和信息更新工作,及时更新赤峰电视台汉语新闻、蒙语新闻及各视频栏目内容。
(四)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作为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单位,今年(2013年)4月,翁牛特旗接受了自治区评估组的检查评估。按照自治区评估组反馈的意见和要求,翁牛特旗政府及时进行了整改。一是加强基础设施及政府网站建设工作。旗政府投入资金276万元开工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基础设施及政府网站群,现已完成并投入使用。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对全旗的行政职权事项进行再次清理,清理后的行政职权事项共174项。目前,已公开各类信息两千余条,行政职权事项,行政处罚事项均按要求进行了公开。三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工作。旗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自筹资金对现有的审批系统进行简单的改版;旗政府投资60余万元,筹划建设了6个便民服务中心,20个便民服务站,购置一台便民服务车,建设了一个移动通信网络服务站,服务覆盖全旗60%以上的人口,初步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咨询、投诉、审批、监察;梳理行政职权及服务事项,在必保国办函99号文件规定的25项便民服务事项进入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外,初步审定12个部门的51项行政职权和便民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进一步加强了电子监察的覆盖面,在六个便民服务中心增设6个监测点,并与电子监察系统联网,做到了远程、实时监控。
(五)加强宣传培训和调研督查。2013年是《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五周年,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我市于五一前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对《条例》实施五年来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作了相关报道。五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公开内容不断扩大,公开渠道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积极参加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认真学习、总结和借鉴外地的工作经验。同时注重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调查研究,特别是加强了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针对近年来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中,遇到了部分申请人多次、反复申请公开信息的情况进行调研,及时总结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典型案例。今年(2013年)我市还对各旗县区、市直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目录,在网站显著位置设立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及时向社会发布信息公开年度报告。通过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各地区、各部门的年度报告编制更加规范,发布率明显提高,信息公开目录更新更加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2013年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要点》要求,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加强落实主动公开。2013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134条,其中盟市本级公开信息9415条,旗县区主动公开信息12885条,苏木乡镇公开信息383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741条,法规文件类信息967条,规划计划类信息596条,行政职责类567条,业务动态类16173条,人事变动类131条,财政类328条,其他类6631条。
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对市政府门户网站的运行管理与维护,增加信息发布数量,提高信息发布时效,保证公众及时、准确、便捷获取政府信息。2013年,全市全年通过各级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725条,市政府门户网站访问量达到197万余人次。
全市各级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中心坚持以服务公众、服务社会为宗旨,不断完善服务设施,改进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苏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设立查阅点135个,各级档案馆、机关档案室、图书馆设立查阅点为229个。全市各级各类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共接待公众查询35563人次,复印和打印文件8217页,提供文件10639页。各地区各部门建立完善新闻发布制度,落实新闻发言人,全年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共召开新闻发布会21次。
市政府办公厅通过赤峰日报、赤峰电视台、赤峰电台三家主要新闻媒体对市政府的重要决策、经济发展情况、重要人事任免、部门履行职责承诺及时向社会公布,扩大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3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3件,网上提交申请4件,信函申请3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土地征收、人事录用、政策性文件、房屋征收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本年度已答复申请10件,具体答复情况如下:“同意公开”1件;“同意部分公开”2件;“涉密不予公开”2件;“非本机关职责范围”5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市没有出现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驳回申请2件。
六、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尽管总体上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个别地区和部门工作主动性不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时效性、实用性有待提升;公开形式还需优化;依申请公开工作需进一步规范;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需加大。针对上述问题,我市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下一步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抓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即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做好征地拆迁信息公开,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对工作中疑难问题的研究,推动健全有关制度,抓好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的贯彻落实,依法满足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需求。不断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细化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该公开的事项都能够公开,同时依法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坚持以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培训重点,把《条例》要求融入各项行政业务工作之中,作为政府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使领导干部真正领会《条例》精神,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四是抓好指导督促,提高工作质量与实效。依照《条例》要求,对政府信息进行认真梳理,进一步细化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增强公开的操作性、全面性、有效性。切实加强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及时发布和更新信息,对重点领域公开的信息,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