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了分管领导和工作机构
省财政厅确定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厅长负责政府信息工作,确定预算处负责财政资金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具体推进、监督全厅其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2.编制发布了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根据《条例》和《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的部署,省财政厅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3.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为使全省财政系统在《条例》实施的新形势下,兼顾保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由各市、县财政局分管局长、办公室主任和具体工作人员100余人参加的新闻发言人、保密、政务公开三期培训班。培训班特别邀请了全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培训班联合主讲人、清华大学教授董关鹏,《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起草人之一、国家法制办马森述处长和省保密局副局长李文萍等多位全国和省内知名专家学者,结合省内外发生的舆论关注度高、代表性强的事件,进行了生动、权威的讲解,学员普遍反映对解决工作中的疑难问题非常及时、有效,做到了“对症下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