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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境原木中废材的判定方法起草工作

2022/07/16237 作者:佚名
导读:主要起草单位:太仓檀森木材检验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芜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林业大学、常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洛基地板厂、南通华美木材检验鉴定公司、张家港信业木材检测站、泰州市刁铺群英木材检尺扎运站、宁波正平木材检验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黄卫国、虞华强、陈旭东、黄为民、耿倩倩、黄欣、潘彪、吴建波、吕飞、王加磊、李信军、朱君、李荣华、屈波、樊建军、

主要起草单位:太仓檀森木材检验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张家港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芜湖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京林业大学、常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洛基地板厂、南通华美木材检验鉴定公司、张家港信业木材检测站、泰州市刁铺群英木材检尺扎运站、宁波正平木材检验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黄卫国、虞华强、陈旭东、黄为民、耿倩倩、黄欣、潘彪、吴建波、吕飞、王加磊、李信军、朱君、李荣华、屈波、樊建军、王祥锋、季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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