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规划股
负责城乡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工程规划管理,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要求;负责建设工程设计规划审查、审批;负责大型、重点地段及临街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规划评审;负责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临时建设的管理与审批;负责建设工程的实地放线定位;参与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工作。
规划技术股
负责研究制定全县城乡发展战略规划;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管理及道路管线的规划管理工作等。
建设用地规划股
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和参与可行性研究;负责县城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用地规划管理;负责制订县城规划区内土地出让规划;负责临时用地建设规划管理;参与县城规划区土地出让,转让工作;起草规划设计条件书及规划条件的变更审查;负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人秘股
负责局机关日常事务、文秘、信访、档案、劳动工资、统计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法规监察股
负责组织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学习和贯彻执行;负责职能范围内的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报批和下达,负责组织强制拆除行动;负责应诉涉及本局规划执法的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建设工程的竣工规划验收工作。依法对建成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设作出初步规划行政技术鉴定。
乡、镇规划管理股
负责全县各建制镇、乡、村规划区内各单位和私人建设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的现场踏勘、选址、定点、修建性规划、建筑初步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工作;核发乡、镇规划区内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指导各建制镇、乡、村总体规划编制(修编)和审查、审批工作。
规划监察大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有关法规和章程,查处前文明确的智能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