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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市政管理局职责调整

2022/07/16225 作者:佚名
导读:将原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承担的市政管理职责划入,具体为: (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二)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广场、公园的管理职责; (三)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桥涵、供水(市自来水公司目前仍由市住建委管理)、排水、排涝、垃圾、污水、路灯、燃气及其他]管理职责; (四)城市建设规划、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政管理的执法监察职责。

将原市建设规划委员会承担的市政管理职责划入,具体为:

(一)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二)城市园林绿化、风景名胜区、广场、公园的管理职责;

(三)市政公用设施[道路、桥涵、供水(市自来水公司目前仍由市住建委管理)、排水、排涝、垃圾、污水、路灯、燃气及其他]管理职责;

(四)城市建设规划、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市政管理的执法监察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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