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责
1、拟订全市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负责全市补充耕地储备库项目和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初选和前期申报材料的组织、论证、申报工作。
2、参与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财务预算的编制、论证、申报工作。
3、参与土地储备规划、计划的编制工作,负责全市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工作。
4、根据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收购计划,对企事业单位需要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全市其它需要调整的存量建设用地进行收购、储备。
5、经营管理好依法收回、收购的已纳入储备库的各类用地。
6、在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下,制定融资计划,开展筹资工作,合理使用土地收购储备资金。
7、承担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工作以及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工作,负出让前收购储备土地的成本核算以及资金回笼和土地收购储备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8、负责土地整理储备情况的综合统计工作,定期向社会公布土地储备信息,向市土地收购储备委员会报告运作情况。
9、负责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交易工作。
10、完成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市国土资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