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局机关文电、机要、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内部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承担本部门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体制改革等工作;负责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编制季(月)度财务报表;负责交通建设资金调度并监督其使用;指导全市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全系统财务审计、统计工作、国有资产管理和保值增值及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工作、局机关行政经费收支结算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二)计划基建科(交通战备科)
指导交通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公路、水路项目立项、可研审批或核准提出初审意见;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的监管工作;起草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维护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设计、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交通建设项目中重大技术问题的审核,协调交通建设工程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群养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的管理工作;组织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公路防汛、防台等抢险救灾与保畅通工作;指导、督促交通战备工程建设。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交通战备工作,负责编制和实施本地区交通保障计划,组织、指导国防交通保障队伍建设,负责本地区国防运力动员和运力征用,为本地区内的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提供交通保障。
(三)安全监督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负责道路运输、辖管通航水域交通、城市公共交通的安全监督工作;承担辖管通航水域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污染防治及危险品运输监督管理等工作;指导道路运输、辖管通航水域安全生产事故、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
(四)运输管理科
拟订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外商投资道路运输业的审核转报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参与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协调交通系统对台工作,承担市促进对台“三通”工作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工作,起草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指导全市公路、水路交通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道路、水路运输准入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承担公共交通、出租汽车的指导工作;承担公交线路、公路运输线路、营运车辆、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承担车辆(不含拖拉机)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不含拖拉机)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承担水路运输及其辅助性经营的监督管理;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运输与紧急客货运输;参与拟订道路、水路运输、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和交通运输枢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农村客运站建设工作;起草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化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交通重大科技、信息化项目研究,负责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科技信息和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指导公路、水路交通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信息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系统党委办公室
负责市直交通运输系统党委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党章》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