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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环境保护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信息情况

2022/07/16192 作者:佚名
导读:公开内容: 1、环保局领导成员分工:将正副局长成员及分工,在政务公开栏公开。 2、环保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

公开内容:

1、环保局领导成员分工:将正副局长成员及分工,在政务公开栏公开。

2、环保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等向社会公开。

3、工作职责:环保局主要机构和工作职责向社会公开。

4、办事指南:建设项目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及年审、排污费征收、排污申报登记等办事流程向社会公开。

5、排污费和监测费征收标准:将国家财政部、环保部、经贸委发布的排污费征收标准以及省物价局发布的环境监测费收费标准等规定及时公开。

三、咨询受理情况

2010年我局共收到群众咨询、投诉、来信、来访等问题168件,内容涉及排污费征收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等方面,现场即时解答36件,跟踪处理132件,处理率100%,处理结案率达98%。

四、其他政务公开信息的情况

1、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①严禁违法、违规、违纪审批项目。②严禁包庇、纵容、袒护环境违法行为。③严禁乱收费、乱罚款。④严禁监测、统计、验收工作弄虚作假、伪造数据。⑤严禁干预、插手环保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施工队伍和环保产品、设备。⑥严禁利用职权收受下属单位或业务联系单位的礼金、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侵占公共财物。

2、长汀县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八不准”:

①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②不准纪律松懈,作风不实;③不准推诿扯皮,办事拖沓;④不准铺张浪费,败坏风气;⑤不准公车私用,私驾公车;⑥不准午餐饮酒,贻误工作;⑦不准参与赌博,损害形象;⑧不准收受红包,以权谋私。

五、主要存在问题

1、公开内容需扩大范围。目前公开的政务信息与公众的需求仍有差距,有关规定、计划、方案及决策的公开、听取公众意见方面需要改进。

2、公开形式不广。由于受经济因素的制约,目前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受到限制,所有玫务信息除在政府、局政务公开栏、电视台公告等形式公开外,没有其他更方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获取更多更新的信息。

六、改进措施

今后,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要落在三个“突出上”。

一是突出制度建设。结合局内工作实际情况,针对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以制度明确职责,规范行为,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宣教力度。积极组织局内干部职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主要内容,多形式、多手段地开展宣传、学习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为政务公开工作有效开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三是突出平台建设。依托长汀网、环保系统信息网络,加大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全面提升为民办实事的功能。

2011年,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与落实,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深化政务公开,真正实现依法行政。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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