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要求和标准。企事业单位可利用自用土地定向开发建设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且限定最高销售价格。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要严格控制套型面积,建筑面积90平方米左右的应占总建筑面积的60%。
(二)供应对象。限价普通商品住房的保障对象为城镇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120%之间,人均住房面积低于上年度人均住房平均建筑面积的80%的家庭。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应首先满足本单位无房家庭;其次是现有住房未实施房改政策的家庭;第三是现有住房为自有产权或实施过房改政策但人均住房面积不达标准的家庭。
(三)严格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购买限价普通商品住房应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权属登记机关在相关权证上注明“限价普通商品住房”以及购买面积、所属单位等内容。限价普通商品住房自权属登记之日起3年内,不得上市交易。3年后需要上市交易的,应向政府缴纳土地收益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