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制度建设情况
1、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鞍山市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春山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李景涛、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张天影、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边长青任副组长;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国家保密局、市政府办公厅、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市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市总工会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及公共企事业单位都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目前,鞍山市已建立起市、县(市、区)、乡(镇)三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政府信息公开已经覆盖到全市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和各个环节。
2、《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2010年,全市7个县(市、区)政府、74个政府工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13个中省直单位、14个公共企事业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并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
3、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及落实情况
制定了《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办法》、《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管理实施意见》、《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和《鞍山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办法》等涉及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和依申请公开等23项规章制度;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和政策咨询接待室。公开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单位的受理部门、地址和办公电话;公开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流程图、依申请公开流程图、政策咨询流程图等内容。
4、《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和工作人员培训情况
(1)宣传方面:组织开展鞍山市第四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中省直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社区等,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开展政策咨询、现场办公、《条例》宣传等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35万份,解答政策咨询、受理投诉举报6720件,为群众办实事369件。
(2)培训方面:2010年,鞍山市政府、县(市、区)政府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23次。一是开展集中培训工作。组织县(市、区)政府及组成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中省直驻鞍单位、公共企事业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志,分三个批次160余人赴沈阳参加了全省政务公开培训工作,提升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二是编辑印发了《政务公开工作简报》20期,介绍了有关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动态和典型作法32条,交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1、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数量
201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鞍山市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共发布信息19805条,其中,市政府及其部门发布信息8591条,占全市发布总量的43.38%;县(市、区)政府发布信息8927条,占总量的45.07%;乡(镇)政府发布信息2287条,占总量的11.55%。
2、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渠道
一是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用。2010年,鞍山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政府信息14885条,其中,《今日鞍山》栏目发布信息3759条,占总数的25%;《政务公开》栏目发布信息2176条(其中政府文件36条,政府采购544条,政府招标423条,通知通告116条),占总数的15%;《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栏目发布信息7765条,占总数的52%;《生活导航》栏目发布信息318条,占总数的2%;专题栏目发布信息193条,占总数的1.3%;其他栏目发布信息674条,占总数的4.7%。开通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子网站)94个,其中,市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开通专栏49个,占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总数的66.22%;县(市、区)政府开通专栏7个,占总数的100%;乡(镇)政府开通专栏38个,占总数的53.5%。
鞍山市在政府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窗口。7个县(市、区)政府、49个市政府部门和直属事业单位在各自的网站上也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网上申请窗口。
二是通过政府公报发布政府信息。2010年鞍山市印发政府公报6期,全部发放到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社区,同时在政府网站发布政府公报。
三是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2010年,鞍山市政府围绕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经济社会发展;民生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召开新闻发布会30次。
四是建设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在市、县(市、区)档案馆建立8个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在市图书馆、市公共服务中心及全市23个涉民部门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处。在305个社区设立了政府信息查询室,把政府已公开的文件发到社区,群众在社区就能查阅到政府已公开的纸质红头文件。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0年,鞍山市政府及组成部门依法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6条,其中,网上受理4条;信件受理1条;政府信息查询场所面对面受理2条;服务窗口受理9条,已公开13条,不予公开3条。主要涉及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城市改造、住房建设等方面问题。各单位答复方式主要是以网络、信函、当面、电话等方式告知,平均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鞍山市没有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0年,鞍山市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1、存在问题:
各单位发展不平衡。有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相对滞后,公开内容少,公开形式单一。有的单位公开制度、公开程序不够规范,信息公开不够及时,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这些问题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解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2、改进措施:
一是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大推进和考核力度,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畅通渠道,增强合力。
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等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轨道。
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及时更新内容,依托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加强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建设,对政府信息实行数据库管理,切实发挥政府信息应有的作用。
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受理、回复群众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事项,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
五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在抓好政府门户网站、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便民服务大厅、公开电话等载体建设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新闻发布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六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和监督检查,推进基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