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通

反馈
取消

热门搜词

造价通

取消 发送 反馈意见

高县水利局主要职责

2022/07/16117 作者:佚名
导读:(一)负责拟订全县水利政策、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

(一)负责拟订全县水利政策、发展战略规划;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江河湖泊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相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县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汛论证制度;按规定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全县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参与编制水功能区划和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县节约用水工作。负责拟订全县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全县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五)负责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落实水旱灾害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县占用河道、河堤通道的监督管理。

(七)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解决跨乡镇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承担县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县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级总河长、县级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拟制县级层面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指导各部门(单位)、各乡镇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督导乡镇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统筹制定、修订县级河湖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及河长制考核方案;督促县级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与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等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无缝对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统一组织、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救灾工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县水利局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灾害监测、预警、防治工作及抢险救援的技术保障工作。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牵头组织编制全县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承担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救援演练并落实。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指导、协调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救灾及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做出决定。承担县应急指挥部机构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和竹业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发布森林火险信息。组织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2.县水利局负责落实水旱灾害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并实施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县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

3.必要时,县水利局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关注微信公众号造价通(zjtcn_Largedata),获取建设行业第一手资讯

热门推荐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