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骅市物价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年度调控计划和调控目标,监测市场物价动态,分析市场物价趋势,提出对市场物价进行调控的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执行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组织监督实施国家和省制定的价格(收费)改革方案。
(三)对实行由省定价(含省委代管,本市为扩权县市)的价格(收费)实施直接管理,对市场调节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通过监审、提价申报和差率控制等措施进行间接调控;负责运用价格调节杠杆,平抑市场物价。
(四)负责市场物价变化情况监测分析,向黄骅市委、市政府反馈市场物价方面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实施调控提供决策依据;完善价格信息网络,及时向企业发布价格信息,指导企业的生产和经营。
(五)管理国家机关收费、公益事业收费、公用事业收费、中介服务收费和重要的经营收费。
(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价格(收费)法律、规章组织全市价格(收费)的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行为,管理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的举报,对价格(收费)申诉案件进行复议和裁决。
(七)管理全市价格纠纷、仲裁、车损、企业定价、鉴证和赃物、罚没物资价格的评估、指导价格评估、价格咨询中介机构的工作。
(八)负责全市工农业产品成本调查工作,审核、汇总工农业产品成本、收益,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