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述职责,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设5个内设机构和1个水利水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服务中心正股级事业单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事务的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领导讲话及综合性文件起草、对外联络、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印章、保密、年度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社会保障、老干服务和培训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综合统计工作,承担局党组的日常工作。
(二)后期扶持股
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管理及初审工作;承担全县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的调查、登记和初步审查工作;负责全县后期扶持任务和资金年度计划的编制、下达和综合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小型水库移民资金的安排、检查和监督;负责组织指导移民劳动就业技能培训;组织开展对全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执行情况的指导、监督、检查和监测评估工作,承担后期扶持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处理工作。
(三)政策法规股
组织开展和综合协调移民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组织起草有关移民工作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工作;监督、检查移民工作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组织对移民工作中违纪事件的调查,对违反移民工作条例的行为实施处罚;承担移民工作宣传、信访接待和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研究拟定移民稽查工作规章制度;组织开展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规划实施情况的稽查。
(四)财务审计股
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和本部门预算、决算编制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县移民资金的使用与财务管理;负责全县在建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年度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核和下达,以及移民资金调拨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工作;负责全县移民资金财务年报审查、汇总、上报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移民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民资金审计工作;负责对局机关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五)移民安置股
组织或参与全县水利水电工程较大移民安置项目、迁建或复建专业项目投资调整的审核;组织编制下达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任务;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组织或参与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初步验收;承担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处理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相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六)水利水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服务中心
水利水电移民安置规划设计服务中心属黎平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正股级事业单位,负责全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的初审,以及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的指导、审查工作;组织或参与全县水利水电工程较大移民安置项目、迁建或复建专业项目规划设置的技术审核与投资调整的审核;组织编制下达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年度任务;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指导、协调、监督工作,负责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的初步验收;承担全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重大问题的调研和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