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中文:黑龙江省电梯行业协会。
英文名称及缩写: Elevator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Heilongjiang Provinc EIAHP
第二条本团体依照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由黑龙江省内从事电梯(包括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制造、销售、安装、维修、零部件配套等与电梯行业相关的企业和设计、检测、研究和教学单位及有关专家、学者、教授、行业知名人士、有丰富经验的管理者等行业单位与个人自愿结成全省性、非营利性、行业性的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团体宗旨是: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技术进步、行业自律、信息交流、人力资源开发、技术协作为中心,以提高电梯企业及人员素质为基本要点,以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为目的。在政府与电梯企业间的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四条本团体接受登记主管机关黑龙江省民政厅业务指导及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团体的住所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