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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电梯行业协会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的财产处理

2022/07/16102 作者:佚名
导读: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决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

第四十一条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决议。

第四十二条本团体终止决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第四十三条本团体终止前,须在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四条本团体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五条本团体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业务主管单位和社团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团体宗旨相关的事业。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造价通立场,除来源是“造价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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