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按照《条例》等有关要求开展工作,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切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一把手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局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有组织、有机构、日常工作有兼职人员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相关配套措施
一是科学、规范制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二是在市国土资源局网站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及时公告信息;三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按照职能职责的要求把好关,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四是安排一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的上网发布。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本局实际,制定《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暂行办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导思想、公开原则、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要求等。严格执行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公开审核办法、公开保密管理暂行规定、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得到提高。并积极接受主管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加强宣传培训力度
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我局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多种形式的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据统计,我局2013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范性文件类的信息132条,占总数的88%;业务动态类的信息18条,占总数的12%。我局2013年度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2条,全部及时答复,答复率100%。没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公开内容
主要侧重于:一是重大事件、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的预报、发生和处置情况;二是国土资源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及其相关工作职能情况;三是国土资源行政审批及办事指南、便民服务措施等;四是相关法律法规、执法规范性文件。
(三)公开形式
一是网站公开,将市政府网站和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平台;二是市、区政府及我局政务公开栏;三是将市档案馆、图书馆作为集中查阅的重要渠道。认真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送交工作,拓宽送交范围,将非公文类信息按规范编制目录,定期通过网上和纸质两种方式送交到档案馆、图书馆。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时间较短,处于摸索过程中,且无固定的专职人员,难免有时因中心工作冲突产生矛盾导致公开工作滞后。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人员业务培训,逐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公开信息,做到该主动公开的一定公开,不该公开的严格把好关。